本報訊 (記者吳文婧)7月4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太科技”)發布公告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太高新”)就廣州天賜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賜材料”或“被告”)侵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譽權的行為分別向臨海市人民法院和邵武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兩家法院已于2025年7月3日立案受理(以下簡稱“案件一”“案件二”)。
公告披露的案件一基本情況顯示,永太科技與天賜材料均為電解液材料上市公司,都生產六氟磷酸鋰等主流電解液材料,因經營范圍類似原被告雙方存在直接的競爭關系。近幾年來因汽車新能源市場劇烈波動,電解液材料板塊競爭激烈。永太科技方面認為,被告為達到市場壟斷打壓競爭對手的目的,多次利用媒體對公司實施商譽詆毀等侵權行為。
永太科技發布的公告顯示,被告在無明確事實依據情況下多次散布誤導性信息,嚴重損害永太科技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造成重大損失。訴訟請求包括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商譽行為、賠償經濟損失5751.93萬元、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發布公告澄清事實及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在案件二中,永太科技披露,天賜材料在無生效判決且事實尚未查明情況下,曾對其發起訴訟并發聲稱永太高新侵害其商業秘密,要求其銷毀液體六氟磷酸鋰生產工業化技術商業秘密的專用設備,電腦、存儲硬盤等存儲設備,紙質及電子文檔等工藝資料,并索賠巨額經濟損失。而永太高新產線和技術均為自主研發,不存在侵害商業秘密情形。此外,天賜材料曾稱“何人寶為樺置的實際控制人”沒有任何依據,系無中生有。
永太科技方面認為,被告此舉是為搶占市場,貶損同行而發起的惡意訴訟,對公司名譽造成了嚴重影響,并引起了相關公司股票的震蕩,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其訴訟請求為判令天賜材料賠禮道歉以消除影響,并賠償商譽損失1元。
永太科技在公告中披露,公司作為始終堅持自主創新的高新技術企業,所有生產工藝及核心技術均為自主研發成果,始終恪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公司一直致力于構建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壟斷行為及不正當競爭。對于通過散布不實信息、惡意詆毀等方式誤導公眾,嚴重侵害公司名譽權的行為,公司將采取一切法律手段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鑒于上述案件目前尚未開庭審理,亦不排除在審理過程中達成和解或進行調解的可能,公司目前尚無法判斷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影響,最終實際影響需以法院生效判決結果為準。